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 国家森
[十七大特稿]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也是执法活动的根本要求。在社会利益格局和分配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难度加大的形势下,能否通过司法手段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人民群众的发展共识和利益诉求凝聚到科学发展的目标任务上来,把人民群众的创造热情和创新能力集中到科学发展的实践中去,不仅关系到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而且直接关系到党执政的社会基础。检察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谋划各项工作,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
检察机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首先要加强思想建设,进一步推进思维方式和执法观念的转变,牢固树立“一心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无论是强化监督、惩治腐败、打击犯罪,还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要体现执法为民的宗旨。只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一心为公、执法为民”,才能更好地理解立法的原意和精神,贯彻好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要把以人为本的思想、人权保护的宪法原则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和方面,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注和保障民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检察机关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对涉及民生问题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使检察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的愿望、适应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
近年来,山东省检察机关批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166件,起诉137件,严厉打击了坑害老百姓尤其是坑农害农的犯罪行为。去年以来,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128件1167人,涉及老百姓关注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多个领域和行业,为解决老百姓普遍反映的药价虚高、看病难、看病贵,教育领域乱收费、上学难、上学贵等民生热点问题作出了贡献。
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就要强化诉讼监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拓宽监督的范围,创新监督的方式,切实加大对刑事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要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突出监督纠正因办关系案、人情案,滥用职权,恶意执法等,导致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不该立案而立案、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要大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对那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特别是违反《物权法》关于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物权的规定,严重损害公民合法权益、引发群众上访的案件,要依法坚决抗诉。要严惩司法腐败,让广大司法人员深刻认识到权力必须用来公正执法、为民护民,为社会的公平正义筑起坚固防线。(本报记者袁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