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8常德人民检察院8反腐报道8专题报道
 
[十七大特稿]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证法律实施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傅宽芝

[十七大特稿]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指出应当从立法和保证法律实施两方面落实。     

    在立法方面,报告指出“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为我国如何立法指明了正确途径。科学立法,首先是要求立法机关从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客观情况需要的法律;其次还应当随着社会发展变化及时修改和补充,以保证立法的科学性。     

    从十七大报告中可以看出,保证法律实施的举措应当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充分推动宪法和其他法律实施。保证宪法切实得到实施是依法治国的最基本的体现,而各项法律的实施,则是实施宪法不可或缺的途径。二是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法律得以实施的最基本的保障,否则,社会公平正义就是一句空话,法律必然失去尊严和权威,导致社会矛盾增加,社会和谐被破坏。三是坚持依法行政。行政机关是公权机构,其职权直接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其任何偏离法律规范的行为,都会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四是深化司法改革。这是正确实施法律的深层次保障。对此,十七大报告明确了改革的重点,它指出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为什么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呢?这是因为司法机关职权的配置是否科学,直接决定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应有的维护。特别是刑事案件,由于其最终的处理直接涉及公民人身自由,甚至生命权利,如果对于负责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各自职权配置不科学,就会出现缺少必要的相互配合和制约等问题,容易导致司法不公。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看,目前确实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司法职权配置失衡的问题,它既存在于不同性质的司法机关横向关系之间,也存在于相同性质不同层级的司法机关纵向关系之间,这是我国法制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打印】  【关闭窗口
·2007年常德市检察机关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公告
·2007年常德市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公告
·常德市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简章
·常德市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公告
·200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200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公告
·市检察院开展有限竞争选拔工作人员方案
·近期反贪工作查办六类大要案
 
    2004-2005 版权所有: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主办: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承办: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电话:0736-7793711    地址:市青年东路119号   Email:cdsjcy@changde.gov.cn
技术支持: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