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指使属下财务人员虚开收据、发票和对冲做假账等手段,侵吞公款32.26万元;同时非法收受本单位下级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单位财物,折合人民币518282.68元、美元3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原深圳法制报总编辑苏宏宇昨天下午在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在昨天庭审中,苏宏宇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承认,仅对个别款项的数额和性质存有疑异。他同时表示,自己在被纪检部门双规期间已如实交代有关情况,应当认定为自首,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判处。
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深圳特区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