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8常德人民检察院8反腐报道
 
最高检:确保救灾款物用于灾区用于受灾检察机关
  

最高检察院日前下发通知,对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五个受灾严重省(市)检察机关加强检察机关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检察机关。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抗震救灾款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接受、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等管理办法,堵塞管理使用过程中的各种漏洞,促进救灾款物管理严格规范、运行简捷有效。

通知指出,要建立救灾款物信息披露制度,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救灾款物管理的全过程。科学、高效的分配救灾款物,杜绝浪费和低效现象。救灾款物的发放,除紧急情况外,都要坚持调查摸底、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等程序。

通知强调,确保抗震救灾款物专款专用、专物专用。对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等行为,要迅速查办,从重处理;对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迟滞拨付救灾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或致使救灾物资严重毁损浪费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李美琪)

打印】  【关闭窗口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20、21日举行
·司法部关于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政策作出调整
·08年国家司法考试新大纲14个部门法增删情况对照
·最高检:反渎职侵权专项工作确立方案 重点及步骤
·2008年常德市考试录用检察院工作人员公告
 
    2004-2005 版权所有: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主办: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承办: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电话:0736-7793711    地址:市青年东路119号   Email:cdsjcy@changde.gov.cn
技术支持: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