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山西省高院获悉,号称山西“国企第一贪”的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原经理、山西大典商贸公司原经理宋建平贪污、挪用公款一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宋建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宋建平原系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经理,山西大典商贸公司经理。2003年至2005年期间,宋建平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焦炭出口贸易先后侵吞公款人民币743万余元;2004年3月至6月,宋建平将大典公司与瑞士冶金国际资源公司焦炭出口业务中结汇款1798万美元隐匿国外据为己有。2005年底开始,宋建平利用担任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经理之便,在公司改制中,将国有资产2.53亿元隐匿意欲侵吞,后在上报山西省财政厅审核中案发。
到2006年3月被“双规”时,宋建平资产已达2.6亿元人民币。 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