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江苏10月24日讯(通讯员 于智勇)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贯彻落实江苏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案件监督管理的新途径,采取三项措施提高案件质量。
该院召开专题干警大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广大干警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落到实处,与提高案件质量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切实查找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差距,结合剖析评议开展“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大讨论,在纠错整改、增强质量上狠下功夫。在前期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了立、改、废,重新建立了《案件规范化管理制度》和《脏款赃物管理制度》,消除了制度建设的盲点,确保每一个执法环节都有制度约束和程序规范。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明确干警、部门负责人、主管检察长对案件质量的责任,并根据省、市检察院案件质量考评的结果予以奖惩。
强化了执行办案流程的责任即承办人的责任、承办部门的责任、院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实行三重把关的案件质量保障制度,并将最终的考评结果作为该院岗位目标考核、先进部门评选以及干警立功、评先、任用的重要依据,从根本上解决了责任约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