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检察院重点查办6类案件 | | | | | | | | 本报6月5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黄中玮)为了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从今天起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以下6类案件:
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犯罪案件,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案件,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犯罪案件,环境监管失职犯罪案件;二是土地资源管理、煤炭和矿产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水资源和电力资源管理、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及房地产管理、道路交通建设与管理和环境监管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三是党政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四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案所涉及的渎职犯罪案件;五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帮助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犯罪案件,以及所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犯罪案件;六是其他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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