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开展有限竞争选拔工作人员方案 | | | | | | | 市检察院开展有限竞争选拔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拟采取有限竞争的方式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和市直有关单位选调检察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选拔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05年11月上、中旬。 二、公选职位及名额 检察专业人员5名; 会计1名。 三、报名条件 检察专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德才兼备,综合素质好;具有公务员身份和检察官任职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会计人员的基本条件:德才兼备,综合素质好;具有公务员身份,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会计师资格,身体健康。 四、程序与方法 1、制定方案。按照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常组通[2004]9号文件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有限竞争考试方案,报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和市编委审批。 2、公告报告,资格审查。根据报名基本条件,由本院在向全市检察系统范围内发出通知,组织报名。按1:3以上比例确定参考对象,并搞好资格审查。 3、笔试。笔试时间为11月中旬。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包括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申论等;专业知识为检察业务和会计业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时间为11月中旬。面试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以及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的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以后,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程序。 5、体检。参考《湖南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进行,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6、综合考察。成立考察组对入围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采取量化考核计分的方法。 7、确定拟调人员。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人员,并报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审批。 咨询电话:0736-7794263 0736-7632557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0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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