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开幕的全国第二次侦查监督工作会议透露:检察机关4年共监督立案82792件监督撤案5368件。
今天上午,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次侦查监督工作会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开幕。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高检院党组会上关于侦查监督工作的重要指示。
贾春旺日前在听取关于召开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次侦查监督工作会议的汇报时强调,侦查监督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权、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发挥着重要作用,处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前沿阵地,非常重要。要通过这次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明确当前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
会议透露,2001年至2004年,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加大立案监督力度,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共监督立案82792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5368件。
据了解,近年来检察机关把监督的重点放在社会危害性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上,集中开展了“打黑除恶”、打击经济犯罪和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还积极探索对行政执法领域的监督,2004年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37件1159人,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1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在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侦查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以实现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线,以提高办案质量和监督实效为基本要求,以改革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为动力,以提高队伍侦查监督能力为保障,努力开创侦查监督工作新局面。
朱孝清强调,要完成好上述任务,侦查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四个指导原则,即坚持贯彻对严重刑事犯罪从重从快、对严重经济犯罪从重从严的方针与区别对待、少捕慎捕政策的统一,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坚持数量、质量、效果的统一,坚持监督、制约与配合的统一。
朱孝清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从实现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监督实效,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对侦查监督工作的领导,提高侦查监督能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马铁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家能、区检察院检察长郭永运,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的分管副检察长、侦查监督处处长和中央相关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等出席了今天的会议。
(稿源:检察日报)
(编辑:周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