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行检察理论研究 提高民行检察监督能力 | | | | | | | 本网讯 5月31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在全国民事行政检察指导调研工作座谈会上强调,针对民行检察指导调研工作较为薄弱的状况,结合当前民行检察工作及司法改革的重点问题,要加强指导调研,促进民行检察监督的能力建设,切实推动民行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姜建初指出,加强指导调研是巩固和发展民行检察制度的重要基础,是做好民行检察办案工作的重要前提,是提高民行检察监督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保障。司法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民行办案水平和监督能力的提高,都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民行检察的指导和调研工作。
姜建初要求,开展这项工作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一是根据高检院侦查分工调整后的任务需要,积极进行调查研究,强化指导和领导,真正实现通过侦查分工的调整强化法律监督的目的。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办理民行申诉案件工作的指导,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要将质量问题放到重中之重的地位抓紧抓好;在此基础上,还应适度增加办案数量。要加强对息诉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息诉案件的审查程序和息诉标准。各级检察院在处理涉法上访工作中,依法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姜建初强调,各级检察院要围绕“明确监督范围,完善监督程序”的改革方向,着重从检察权在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合理配置入手,全方位强化民行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做到“四加强”:加强对民行诉讼进行检察监督制度的研究,重点研究民行诉讼检察监督的制度价值、对诉讼活动进行检察监督的方式及范围、监督的具体程序等;加强对民行裁判执行进行检察监督制度的研究;加强检察院提起民行诉讼制度的研究;加强检察院参与民行诉讼制度的研究。
他要求各地要以科学的方法推动指导调研工作深入开展,建立相应的制度做保障,各级检察长特别是主管检察长要做民行检察指导调研工作的带头人,每年要亲自组织开展几次专题调研,带头承担调研课题,力争拿出质量高、分量重、价值大的调研成果。
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秦信联,高检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省级院民行检察处处长参加了座谈会。
(稿源:检察日报) (编辑:周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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