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4月18日讯(通讯员 吴兰林)近日,长沙县检察院检察长刘革强,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刘莎应长沙县国土资源局的邀请,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在该局中心学习组2008年第一次集中学习会议上,用以案说法的形式为该局的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法制课上,长沙县检察院检察长刘革强首先畅谈了自己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心得体会,然后对大家所知的检察机关查办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特别是对该院查处的发生在县国土资源局二级机构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张某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大肆收受贿赂60余万元一案进行了深入的剖析,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详细阐述了职务犯罪的危害性,指出国土领域属职务犯罪易发行业,稍有不慎、极易下水。并真诚地告诫大家在金钱的诱惑面前,要抵得住诱惑,时刻警钟长鸣,认真算清“三笔账”:
一是政治账。刘革强指出,象张某今年刚过40,在单位属年富力强的中层干部,本可有较好的前途,但现已成为职务犯罪者,不仅其本人的政治前途毁掉,而且给单位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更主要的是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
二是经济账。张某受贿一案,县法院已开庭审理,即将作出判决,其受贿的赃款亦被追缴。依照我国刑法第385条第一款、386条、383条第一款等法律规定,张某受贿数额巨大,应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假如张某凭正当合法的工资、奖金等收入,10年内的经济收入远不止受贿的数目。而现在张某某不仅要服刑,更谈不上什么经济收入,可以说是“得不偿失”。
三是家庭账。刘革强语重心长地说,张某某的犯罪行为,不仅给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带来污点,而且给其家庭带来影响,特别是给其孩子的心灵带来阴影,这种对家庭造成的伤害不是能用金钱等什么能弥补的。张某现在狱中也深感后悔,感到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对不起同志们的支持、更对不起父母、妻儿的关爱,希望大家引以为诫。
法制课后,长沙县国土局的干部职工均认为,这样的讲课深入简出、通俗易懂、语重心长、易于接受、令人深剩
刘革强介绍说,到案发单位上法制课、进行警示教育,这仅是长沙县检察院采取的职务犯罪预防措施之一。近年来,该院通过与全县23个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通过个案预防、行业预防、专项预防等措施,构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大格局”,可及时发现相关单位管理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建议改进,有效的防止了可能出现的腐败。今后,长沙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特别是推动农村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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