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烟、检两系统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 | | | | | | | 烟草在线大理消息 4月14日,云南大理州检察院、州烟草公司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07年的预防涉烟职务犯罪工作,强调了新形势下开展预防涉烟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的预防涉烟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和措施。
从会上获悉,大理州检察院、州烟草公司早在2002年就成立了检、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7年来,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共同开展好预防涉烟职务犯罪工作,为全州烟草公司系统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纪律保证。2007年,在州检察院的指导和帮助下,州烟草公司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为重点,注重治本和预防:组织观看了《职责与犯罪》、《赌之害》等专题警示教育片,洱源、剑川县烟草分公司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了警示教育,提高了党员干部远离职务犯罪的自学性;认真剖析了系统内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切实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两烟”生产经营的监督,确保“三重一大”的阳光化运作和“两烟”生产经营规范进行;制定了构建惩防体系的实施方案,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落实源头治理的各项措施。
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在预防涉烟职务犯罪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会议以检、烟联合发文的形式确立了工作机制:调整充实检、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州烟草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日常工作;检察机关加强对全州烟草公司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业务指导,双方联合开展富有成效的共建活动,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日常加强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并且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办法,适时组织工作考核和总结,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有力、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单位、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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