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企业内部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使犯罪分子无隙可乘。三是要实现从检察机关的部门预防向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转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必须从提高全社会的整体防范意识和整体防范功能出发,将其纳入反腐败总体格局中,作为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考虑,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我们要在巩固业已存在的预防网络的基础上,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协作制度、加强信息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建立和扩大由党委统一领导,各有关单位、部门参加,执法执纪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覆盖全社会的点、线、面相结合的预防网络,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共同开展预防工作。要经常主动向党委汇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积极谋划预防职务犯罪的思路对策,使之上升为党委的预防决策,当好党委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参谋助手。
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保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一要加强前瞻性的理论研究,用科学理论指导预防工作。把职务犯罪预防理论研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检察理论研究的规划。尤其要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务犯罪原因、特点和规律的专题调研,科学预测职务犯罪发展变化趋势,提高发现和防治职务犯罪的预警能力。结合有关系统、领域、部门和单位的实际需求,积极提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管理监督制度等防范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科学设计预防方案,制定预防措施,推广预防经验。同时,要注意研究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结合天津市具体实际,加以借鉴吸收,努力提高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理论和实践水平。二要加强预防机构和预防队伍建设。天津市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应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所属各级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指导和推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检察院也要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构。选配政治素质较好、政策理论水平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同志充实职务犯罪预防机构。三是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从维护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围绕国家和天津市重大改革措施的实施,根据职务犯罪的发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