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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政务公开承诺
  

社会发展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做保障;监督国家法律正确实施,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服务第一要务,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常德市检察院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做到查处案件有力度,基础工作成规范,创新工作求突破。

二、与公、法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一般案件一日内批捕,七日内起诉;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确保形成打击合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和预防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腐败,为社会经济发展清道护航。

四、依法履行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职责,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坚决查处和纠正执法不公、有案不立、枉法裁判等行为,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五、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涉法信访“责任包保”制度。检察长将重点接待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反响大,有正当理由多次访又得不到合理解决及反映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来访。对老弱病残访,实行预约接访或到驻地下访,认真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对于应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果。法律规定办案期限的,在期限内办结,法律没有规定期限的,在三个月内办结。

六、强化检务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群众应知的检察事项,对诉讼参与人,认真履行“告知”义务,以此促进检察人员素质的提高和便于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实行人民监督员案件听证制度,努力实现司法公正。

七、设立《常德检察动态》,每月向人大代表报告主要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牢固树立为常德市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给予国企、外企、合资企业、民营企业以平等的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把因查处单位或企业负责人犯罪带来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九、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大型宣传活动;开展检察官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服务进校园活动。

十、检察业务与检察队伍两手抓两手硬。严格执行中政委“四条禁令”、高检院“九条硬性规定”、省政法委“约法三章”和省院“八条禁令”。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人民群众对检察干警的投诉渠道。对控告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一般二个月内办结。努力建设一流班子、带出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以上十项承诺,全院干警将认真遵守,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负责人:向际万       监督电话:779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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