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桃源县人民检察院获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授牌仪式在桃源县院隆重举行。桃源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主要负责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海波,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治民以及各区县院分管政工工作的院领导参加授牌仪式。
近几年来,桃源县院励精图志、奋力拼搏,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反渎职侵权、反贪污贿赂、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等多项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表彰奖励,连续三次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两次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基层建设示范院,并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常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今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会上,桃源县委书记郑弟祥对桃源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进一步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提出了殷切的希望。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海波代表市院党组向桃源县人民检察院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关心、关注、理解、支持检察工作的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希望桃源县院继续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以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新的起点,认真谋划好各项工作,力争再创新业绩,成就新辉煌,向全国模范基层院冲刺。陈海波检察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向桃源县院学习,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检察业务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服务和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献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