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经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下列人员符合参加遴选市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笔试资格:
检察业务:储杨 胡红 刘芸 高晨宇 郭彬 冷静 黄文彬 熊玉芳 叶助宏 匡纯华 张佳欢 陈亮 江龄
综合业务:吴琳 鲁洪 田丰
请上述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于2011年12月27日(星期二)上午9点10分前到市检察院13楼会议室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小时(9:30—11:30)。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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