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全标,男,1967年生,侗族,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坪阳乡坪阳村人。2005年11月25日因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同年12月9日刑满释放。2010年5月27日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因案情重大为慎重期间未当庭宣判。 因一起宅基地纠纷闹官司,不服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2003年12月的一天煽动200余名不明真相的群众聚众扰乱交通秩序而获刑的石全标出狱后,干起了滥伐林木,贩卖木材的生意。石全标2006年至2009年3月间,分别以3300元的山价买得坪阳乡坪阳村二组村民石某在“柿子冲”山场的松林,以6000元的山价买得坪阳乡马田村八组村民姚某在“坳弄”山场的松林,以2300元的山价买得坪阳乡马田村四组村民吴某在“绿水冲”山场的松树和杂树。2009年3月至2009年10月,石全标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就雇请砍伐人员将 “坳弄”、“绿水冲”和“柿子冲”三个山场的林木采伐,并加工成原木销往该县陇城及广西等地。案发后,石全标开始东躲西藏,企图逃避打击。为此,通道县森林公安机关立即对其采取网上追逃措施,2009年12月23日,石全标被抓捕归案。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及聘请技术人员鉴定,上述三处山场被采伐林木的立木蓄积为169立方米,滥伐林木数量巨大。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采伐林木一定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绝不可随意采伐林木,哪怕是砍伐自家的山场林木也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否则触犯刑律,会受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