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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工作开创了新局面。省委书记杨正午、省长周伯华分别代表省委、省政府作出廉政承诺,主动接受监督。各市州和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也都就廉政作了庄重承诺,开创了自觉接受监督的好风气。省委建立了专门巡视机构和专职巡视队伍,加强对地方和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省纪委、省监察厅对35个派驻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将派驻机构的领导体制由双重管理改为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管理。
(五)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近年来,我们对省直部门和市州报送的行政审批项目依法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完成了《湖南省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和《湖南省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并于4月1日起实施。对省直65个部门、单位的877个审批项目制定了程序性规定。省直502个一、二级核算单位已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14个市州和122个县市区均已纳入会计集中核算。
(六)反腐倡廉的环境和氛围越来越好。全党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程度和认可程度逐年提高,社会政治环境越来越好。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成立以来,继续把民主法治建设摆到了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突出位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民主法治环境。
(七)反腐倡廉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提高。一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得到提高;二是对领导干部监督的能力得到提高,监督的机制、渠道、途径、方法等都逐步得到改进和强化;三是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得到提高;四是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得到提高;五是协助党委和政府组织协调反腐败的能力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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