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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贿450万余元 原济宁市副市长李信受审

发布日期:2007-07-09访问次数:


  本网讯 备受社会关注的山东省济宁市原副市长李信受贿案,经山东省检察院侦查终结,交由潍坊市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23日在潍坊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办案人员介绍,现年51岁的李信大学文化,自1991年9月起,先后担任济宁市机械设计研究院院长、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济宁市政府副市长等职,系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涉嫌受贿犯罪,于2004年7月26日,经山东省人大常委员会许可,该省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逮捕决定。 

  检察机关指控,自1991年9月至2004年4月,李信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40个单位和个人送的人民币337万余元、美元8万余元、人民币银行卡30万元、购物卡4万余元,以及手表、项链等物品价值人民币5万余元,共计折合人民币450万余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信案发前曾因向一位女性举报人下跪的照片被媒体曝光,成为人们议论的热点。 

  法院未当庭宣判。 

(稿源:正义网)
(编辑:周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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