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很多人以前都遇到过这样的事儿:急急忙忙赶到车站才知道公交线路改了;公交车为多揽客“赖”在站点不肯走;拎着很多行李的外来务工者遭到拒载……从6月1日起,随着《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开始实施,这些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需要调整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站点设置的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因特殊情况临时变更汽车线路或站点的,须提前10天通知公众;新建小区要设置公交站点;公共汽电车在营运过程中到站不停车、无正当理由拒载、中途逐客等情形将处以最高5000元罚款。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级政府增加的疫苗以及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为一类疫苗,免费向公民提供;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补偿。《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在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情况下才能够进行。
《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规定,对依法需要举行国家考试取得资格的行政许可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
此外,《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环境保护法规制定程序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飞行训练中心合格审定规则》等法规规章也将于6月1日起实施。
(稿源:检察日报) (编辑:周 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