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群众服他,因为他依法、讲理、倾情;犯罪分子怕他,因为他铁面无私,刚正不阿;同事们赞他,因为他能办案,会办案。他就是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荣明同志。
荣明同志从检15年多来,先后在市检察院反贪局、公诉科、林检科、控申科工作。无论是反贪侦查、出庭公诉,还是刑事申诉复查,他都是那样勤奋执着,刻苦钻研,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地工作着。
一、勤奋钻研,控申工作有成效
熟悉检察院控申工作的人都知道,控申检察业务是四块牌子,一套人马。工作头绪多,任务重,作为控申科的科长,荣明同志从我做起,勤奋好学,他深知,作为科长不仅要全面熟悉业务,更重要的是要当好领头雁。因此,他时时提醒自己,要做有心人,做到脑勤、眼勤、手勤、腿勤,多向书本学习,勤向老同志请教。来控申科不到一年,他利用业余时间通读了达二十万字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实用手册》一书,并写出了多份心得笔记,很快进入控申科长角色,受到同志们的交口称赞。为了做好“平安奥运”维稳工作,他亲自起草了《常德市检察机关奥运特护期涉检信访重点案件矛盾化解及人员稳控专项工作方案》,经院领导批准,以院名义下发全市各基层院执行。该方案被省院转发各市州院借鉴,对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做出了积极贡献。2008年他所领导的科实现了涉检进京“零上访”目标。
二、热情接待,甘当人民公仆
在荣明同志心中,接待工作是检察机关了解社情民意,密切联系群众的一个窗口,也是展示检察机关良好精神风貌的舞台,接待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声誉。因此,他亲自分管接待工作,每逢星期三检察长接待日,他都会提前到场,协助检察长对来访者热情迎送,端茶让座,从不打官腔,不摆架子,认真听反映,耐心作解释,贴心贴意为来访者办实事,其参与处理的信访及时率、准确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无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发生。今年7月,他陪同陈海波检察长接待了原石门县袁公渡乡的马葵珍。15年前,马的丈夫因牵涉一起邻里纠纷,被当地派出所传唤调查期间上吊自杀。事故发生后,石门县检察院介入调查,认定公安人员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未予立案侦查。由于马葵珍坚持认为她丈夫是被刑讯逼供致死,十多年来一直在许多单位不停上访。
接手这个案件后,荣明首先对以前的案卷材料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并对其中的尸检报告和照片与本院的两名法医反复讨论研究,最终确认了自杀的结果。六十多岁的马葵珍知道这一结论后,泣不成声,情绪非常的不稳定。不过荣明同志非常清楚,马是因为生活困难且缺乏保障而苦恼和担心。然而,他迅速向院党组提出了在维持原处理决定的同时,积极为其联系困难救助的处置方案。得到支持后,他先后四次陪同陈检到石门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联系此事,终于,一笔8万元的救济款得到了落实。紧接着,荣明又趁热打铁,通过与基层社区共同努力,为马葵珍联系到了一份低保,终于打消了马葵珍的后顾之忧。事后,马葵珍激动地握着荣明的手说:你们检察机关办事真的认真,为民分忧,为民解难,你是人民的好检察官,我真的由衷感谢!今后再不上访了。类似于这样的事还有好几起,他都在与科里的同志一道,为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四处奔走。
三、身先士卒,依法办事没商量
作为科长的荣明总是身先士卒。用他的话说就是:“要求别人做到的,我自己一定要做到,而且尽量做得最好”。从学校分配来的荣明,理论功底比较厚,但他并不满足,他说:“光知法懂法还不行,还要精通它,且要遵纪守法”。他在办案中,严格依法办事,作为控告申诉科的科长,他深知自己的职责,要为民作主,该纠的一定要纠正。申诉人姚青(被害人)不服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2007)常鼎刑初字第3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和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常刑一终字第33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要求市检察院重新鉴定并提出抗诉。
接手这件案子后,他主动首办,与承办人鲁斌调来原案侦查卷、公诉内卷和一审法院审判卷认真进行了全案审查,并委托湖北省人民医院司法精神病鉴定所和常德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对被害人姚青的伤情进行了重新鉴定,认为原鉴定结论存在错误,导致一、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对原审被告人黄锐量刑畸轻,民事赔偿过低,拟提请抗诉。期间,来自有关领导、朋友的说情人,说情电话,请吃请喝的邀请不断,但他与承办人都一一拒绝,他坚决表示,此案不提抗,我对不起法律,我不配当一名检察官。他就是这样,困难面前不低头,阻力面前不退缩。他心里只有法律,用他的原话说:“只要严格执法,谁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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